许崇德 – 新中国宪法史
嗯,我知道我很久没更新了。实在枉我把网站速度优化得这么快啊。
随便发一篇刚整理的笔记吧,难得干一回这种体现我学习精神未泯的好事。这个视频的点击量好像还蛮大的。
懊恼啊懊恼,我怎么就不是文科生呢?
新中国宪法史 – 许崇德
根据中国人大法学院教授许崇德讲谈整理而出,版权归超星学术视频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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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(一) ==
1953年安排全国普选,先在山东泰安县和广饶县搞试点,选民登记和人口普查一起做了。有些民众一辈子没有名字,登记选民的时候给随便取了个名字,还很高兴。
1954年春天,毛泽东带着几个人在杭州起草宪法。后来在中南海组建了一个宪法起草委员会,秘书处有李维汉、田家英、沈志远、屈武几个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。毛泽东在杭州的时候还给中央写信,开了个书单,叫大家学宪法。
1954年,六七月份的时候,宪法草案进行全民讨论,全国各省市都组织群众讨论提意见,最后编印出来 16 册意见汇编。当年涝灾严重,各省整理出来的群众讨论意见还得用不透水的油纸包好,用飞机运给中央。
== (二) ==
54年到56年,宪法都是贯彻得比较好的。后来极左思潮不断扩大,整个法学都受到很大伤害。“一化三改”,发动群众运动,造成法律领域重实体,不重形式和程序的现象。还有人认为法律本身就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一种形式。中国人大的宪法课程被迫压缩到四个问题——党的领导、无产阶级专政、民主集中制、群众路线,失去了宪法的专业性。
毛泽东在1958年北戴河会议上说,立那么多法,那么多条,谁记得住啊,当时我亲手搞出来的宪法,我都记不住了。刘少奇问是要法治还是要人治,毛泽东说要人治。从此法学进入低潮。
== (三) ==
1959反右倾,老师的讲稿要交给学生批判,反修正主义。后来深入农村搞了八个月四清运动,宪法学科被撤销,并入法理学,叫国家与法权理论。接下来是文化大革命,人大法学系的全体师生在1969年被赶到江西余江的五七干校劳动改造。
后来说中国人大要解散,北京需要教师,许崇德又被调回北京,在北京师范大学(现在的首师大)政教系教中共党史。党史实在被扭曲得不成样子,于是许就和学生一起学毛选四卷。实际的教学就是在工厂做工的空闲,在农田的田埂上读毛选。
当时毛泽东提倡读马列,许又被要到张家口一个部队去给解放军讲马列著作。当时知识分子是“臭老九”,被当作机器在用,得一天十二个小时不停地讲。战士们有一股拼劲,毛泽东说要学马列,他们就拼命地学。1978年人大复校,才得以回到人大重拾宪法专业。
1978年讨论修订宪法时又找了一些原来宪法学专业的人征求意见。许崇德提出,一要有监督制度保障宪法实施,二要恢复国家主席(1975年的宪法把国家主席取消了)。当时他花了半个小时论证为什么需要恢复国家主席,结果一个工厂的党委书记说他不主张恢复主席,唯一的理由就是毛主席说过不需要主席。
1980年全国人大作出决议,要修改宪法,于是就有了后来的1982年宪法。这次宪法修订,因为许在恢复国家主席等问题上发表了很多意见,所以被委以重任。
== (四) ==
宪法的起草总是要走群众路线,经过大家的讨论。比如经济学就请了各地很有名的经济学家,孙治方、王赣愚等,来座谈各种问题。起草委员会根据这些专家的意见落实具体条文。
文化大革命前,中共八大的时候,刘少奇提出“人民民主专政”这个词,后来改称“无产阶级专政”——无产阶级专政万岁,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——根本不提人民民主专政。1980到1982年写这个宪法的过程中,有些领导就提出要恢复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,比如彭真,就极力这么主张。本来打算在宪法中写“人民民主专政 *即* 无产阶级专政”,有人说这两个词不能划等号,所以改成比较科学的“人民民主专政 *实质上是* 无产阶级专政”,既体现无产阶级的专政地位,又体现统一战线的权利。
之前的宪法本来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作为最后一章,放在国家机构后面;因为文化大革命的教训,1982年宪法改变了这个结构。
有的委员提出,现在父母老了子女不管的事情时常见诸报端,社会道德低下的人非常叫人吃惊,宪法应该纠正这种现象,于是宪法特意规定了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,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。同时还规定了比较多的类似对残疾人关怀照顾这样的条文。这说明虽然82年宪法没有明确提出人权的概念,但还是体现了对人的权利的尊重。
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,军队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,所以82年宪法还规定了国家军事委员会。基于党指挥枪的原则,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就是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,军事委员会的主席、副主席右全国人大来任命。
文化大革命中,公检法名存实亡。国民党的时候,按照西方的体制,检察院不是对立的,他有三权分立,只有负责司法的法院里头有法官和检察官。检察院是参照的苏联,当时列宁觉得应该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,独立出来。检察院本来有一个“一般监督”的职能,一些职位比较高的领导干部也要监督。这让他们觉得这个体质不好。1954年宪法规定的检察院,是垂直领导制。即只有上级的人民检察院才能领导下级的人民检察院,基层的、地方的检察院不受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干预。但这种制度在实际中是行不通的,事实上还是双重从属制,并且是地方领导占主要。
== (五) ==
82年宪法通过后,起草者们还到各地去做讲座,走了全国16个大城市,跟群众宣讲起草报告,收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。之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宪法的高潮,各地各校纷纷开办法学系,法律和法学专业迎来了第二春。
之后成立的宪法学研究会对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。比如说宪法的序言有没有法律效力。有人认为序言讲了一段历史过程,没有法律效力,有人认为其中带有规范性的内容是有法律效力,另一部分对历史的叙述等,只是一种指导性的东西 ,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许认为宪法是作为一个整体通过的,其所有条文都是有法律效力的,不能认为把宪法割裂。
再比如私有财产保护问题。从毛泽东提出私有制改造开始,大家就觉得私有制是万恶之源,公有制要越大越好,程度越高越好,叫一大二公。搞新的宪法时,出于发展生产力的考虑,开始规定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用。后来又通过修正案规定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”。许认为这是一种很大的革命。
资产阶级宪法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,我们就反其道而行,说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许现在认为,法律既然规定了不可侵犯,加神圣就是多余的,这是个文学语言。所以现在修正宪法,说国家保护私有财产,也不用加神圣了。
宪法的一些修正案,也是各种进步。比如指导思想里加入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,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外交代表权,等等。
叶剑英发表了九条对台湾方针,叫叶九条,后来被发展成一国两制的方针,为解决香港问题提供了便利。英国人1895年签订的租借九龙半岛(现在的新界)的租期是99年,97年租期就满了。80年代,英国人开始紧张香港的前途,担心租期满了怎么办,就来找中国政府商量。中国政府说不光新界要收回,九龙、港岛统统要收回。所以就开始谈判,谈从80年代末到97年,不列颠如何管理香港,97年之后中国政府对香港实行什么政策。于是就有了一国两制的雏形,才又在82宪法的总纲里加了第31条,说国家在必要的时候设立特别行政区。特别行政区是什么制度,到时候由全国人大用法律来规定。
当时并没有明确说可以实行资本主义制度,因为和英国谈不谈得拢还不知道,万一谈不拢就只能武力解决,单方面宣布我们收回香港,然后和解放广州、解放上海一样,搞民主改革,搞社会主义改造。82年并没有把一国两制写在宪法里。
= = (六) ==
《香港基本法》是从1985年下半年开始,一直到1990年才起草完成。中间的《澳门基本法》是1988年开始,1993年完成。《香港基本法》的起草委员会里,59位委员有23个香港人。《澳门基本法》也差不多,有1/3的比例是港澳委员。
起草的过程是非常透明的,每天都要跟港澳记者吹风,每天的会议情况、争论的问题,都会见诸报端。因为这种公开,港澳各界人士也通过媒体提出他们的看法意见,甚至批评。
草案到了一定阶段,不仅在港澳发起全民讨论,还在内地的两省两市(广东、福建,广州、上海)广泛征求意见。
立法过程中,邓小平接见了起草委员会三次,并且非常详细而具体地对一些解不开的争论问题做了指示。
港澳既不搞人民民主专政,也不搞资产阶级专政,而是以爱国者为主体,港人治港,澳人治澳。
== (七) ==
港澳是高度自治的。中央不派驻干部,军队过去也只是国防需要。港澳的货币、税收都有高度自治权,是史无前例的。
许认为美国对港澳有路人皆知的企图,美国人想利用港澳这个资本主义的地方来推销它的民主制度,来改造中国大陆。因此虽然这个地方回归了,斗争还是非常尖锐的。香港还有倚靠美国人或英国人的一批反对势力。掌握主导权的港媒都不在政府手里,他们一边倒地偏向西方。这里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,要加强对居民的爱国主义教育。
有了基本法,按照基本法来办事,这些问题都可以逐步解决。
从2004年开始,我们国家意识到意识形态的斗争在国际国内都很严重。许认为我们应教育我们的后代,千秋万代,要保持马克思主义的承接性,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来指导我们的一切工作。党中央高瞻远瞩,在04年启动了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建设工程,成立了好几个科技组,要用十年的时间,在各个社会科学领域把马克思主义建设好。法学的科技组已经成立了法理学和宪法学两个。
== (八) ==
第八段太没有营养了,感兴趣的同学自己去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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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 15, 2011 3:08 下午
难得啊更新了